2021年02月04日
网络域名能否成为盗窃罪对象最高检公布的第九批指导性案例中,其中第37号指导案例,是一起盗窃网络域名后出售被认定为盗窃罪的案例(最高检公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例)。该判例中,对网络域名进行了估价。实务中困惑的是,网络域名仅仅是一个网站可以使用的名称,比如案例中的“www.8.cc”,它应当也是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。类似于QQ靓号、邮箱靓号等。如果是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,那么成为盗窃罪的对象,根据此前的司法实践和有关精神是相矛盾的。可以查阅链接内最后一段:《盗窃罪司法解释》的理解与适用。实践中,自从该